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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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代表會於113年7月10~12日召開臨時會審查和平區公所土地管理課關於【國土計劃法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專案報告】時本席曾建請區公所就涉及原、漢居民現耕使用土地(含保留地、租地造林地)地上造作物及生產設施進行清查清理,並應視為重大議案,吳區長也當場同意成立專案作業組,擬制具體方案,送經本會審查後徹底實施。隨後楊淑青副主席也於本會本屆第8次臨時會提案類似相同議題。惟本席發現本次定期會不見任何課室提出具體方案或計劃報告,好似都不當一回事一樣,令人著急萬分。本案因涉及平等保護原、漢兩大族群民衆財產權益,事關重大,特再提案並提供具體意見,期待吳區長堅定行政革新,走在人前,做正確的事,儘快領導公所優秀團隊分層負責,分階段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