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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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查本區槌球運動推廣有5年之久,同時參與本項運動選手在前幾年全國泰雅族運動會上也有傑出表現,尤其在去年桃園市復興區主辦的泰雅族運動會上,更榮獲團體第二名之殊榮及多項分組前幾名,特別是3人組第一名。選手們也積極備戰今年宜蘭縣南澳鄉主辦之比賽勢必拿下團體冠軍及分組各項第一為目標。 2. 惟參與本項活動之運動員,因本區無任何一處場地可供練習,只能外出至東勢、后里等地練習,舟車勞頓又須自掏腰包租借場地,實為本區之愧。 3. 擬請貴所體恤與鼓勵推廣本項運動運動發展及運動員為本區爭取榮譽之心,協助規劃可供使用之運動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