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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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臺中市和平區民代表會111年12月8日和平區代字第1110000922號函辦理。 二、 本(11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區公所業務-民政業務-一般事務費中「公務上辦理里鄰長連繫會報、聯誼餐敍、研習活動、便民服務、婦女活動、召開地方建設座談會、表揚熱心公益人士奬品與會人士及其他工作會議、座談、考察、觀摩及其他研討施政方針所需餐費、茶點、宣導品及其他相關活動等經費」67萬元凍結50%(33萬5仟元)。 三、 本預算原編列67萬元凍結50%(33萬5仟元),截至1/10日,已簽證動支金額共32,020元,餘302,980元可動支。 四、 本案為使區政業務順利推動,擬申請解除凍結33萬5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