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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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區為臺中市唯一原住民族地區,自108年起至109年已連續辦理2屆區內泰雅樂舞競演活動,深化泰雅傳統文化價值及樂舞核心精隨,深受區內族人認同,為延續本所推展泰雅文化樂舞精神及重塑泰雅GaGa(祖訓)之傳承,擬規劃轉以各原住民族群歲時祭儀之豐收慶典方式呈現,結合泰雅文化、人文藝術及在地農產業辦理「臺中市和平區Tayal GaGa文化收穫季暨珍愛水資源宣導活動」。 二、 本活動計畫預算經費共計50萬元整,擬由112年年度總預算「原住民文教福利業務-教育文化-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之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辦理本區原住民族文化活動經費50萬元整。 三、 惟本預算業經和平區民代表會預算審議全數凍結在案,須俟本所提出說明報告向和平區代表會審議同意後始得動支,為使計劃活動順利推動,提請區務會議審議,以利後續計畫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