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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第6次定期會

議事錄-提案
屆別 第2屆第6次定期會
總編號 第會339號
分類別 建設
編號 第339號
提案人 楊淑青
連署人 陳志勇
吳天祐
羅清輝
案由 有關本區自由及達觀里位於石岡水壩及鯉魚潭集水區範圍,建請公所積極向相關主管機關爭取將該地區納入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以爭取該地區應有補償之權益。
理由 一、 水資源為動態的有限資源,亦為國家建設之重要根本,與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國人生活品質提升及國人生命財產保障有著密切不可分的關係,爰立法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以限制及禁止該保護區相關開發與土地利用行為,以保障下游人民的生命財產保障,同時確保水資源之保育與良好的水質水量。
二、 既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之人民受到土地利用及開發限制,行政院核定有關「限制發展地區救助、回饋、補償處理原則」及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補償」之精神修正自來水法條文並公布實施相關保育與回饋費之徵收以補償保護區內基礎設施及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補償。
三、 本區平等、梨山、南勢、天倫及博愛里為大甲溪流域行水區現為大甲溪天輪霸及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並依自來水法等法令規定取得相關的補助及回饋。
四、 然查本區自由里及達觀兩里亦為大甲及安溪流域行水區,確實位於石岡水壩及鯉魚潭兩水庫之集水區範圍,卻未納入為石岡水壩水質水量保護區,為能落實上開核定補償處理原則及受限者補償精神,並依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五項從優考量之規定,建請公所積極向相關主關機關爭取納入水質水量保護區,以符公平正義並保障維護該里區民權益
辦法 大會通過後,請區公所採納辦理。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市政分類 一般行政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09
  • 發布日期: 2021-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民代表會
  • 點閱次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