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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第4次定期會

議事錄-提案
屆別 第2屆第4次定期會
總編號 第所023號
分類別 主計
編號 所023號
提案人 吳區長萬福
案由 為本區110年度總預算案,提請審議。
理由 本區110年度總預算案業經遵照預算法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規定,並配合施政計畫,參酌財源編造完竣,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3之2及第37條規定提請審議。
辦法 提請代表會審議通過後函報臺中市政府核備,並依法公佈。
審查意見 1.第11款001項02目「業務管理」之一般事務費中「公務上辦理本所所內、外各項業務聯繫活動、全區性工作會議、座談、考察及其他研討施政方針所需餐費、茶點、宣導品及其他相關活動等經費。」文字修正為「公務上辦理清潔、環保等相關業務聯繫活動、會議、座談、考察及其他研討施政方針所需餐費、茶點、宣導品及其他相關活動等經費。」
2.第01款001項01目「行政管理」之一般事務費中「公務上辦理本所各項業務聯繫活動、全區性工作會議、座談會、考察及其他研討施政方針所需餐費、茶點、宣導品及其他相關活動等經費。」40萬元凍結50%,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第03款001項02目「民政業務」之一般事務費中「公務上辦理里鄰長連繫會報、聯誼餐敘、研習活動、便民服務、婦女活動、召開地方建設座談會、表揚熱心公益公益人士獎品與會人士及其他工作會議、座談、考察、觀摩及其他研討施政方針所需餐費、茶點、宣導品及其他相關活動等經費。」60萬元凍結50%,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第01款001項01目「行政管理」之一般事務費中「為民服務手冊編印及作業」285萬8000元凍結275萬8000元,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第06款001項01目「農林管理業務」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中「補助農會辦理本區農特產國內外行銷推廣經費。」68萬元、「補助農會辦理農民節活動經費。」10萬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第07款001項01目「道路橋樑工程養護」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中「水土保持及農路維護小型工程」700萬元、「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台電發電廠周圍地區道路及建設工程經費----梨山里、平等里〈運轉中〉。」197萬元、「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台電發電廠周圍地區道路及建設工程經費----南勢里、天輪里、博愛里〈運轉中〉。」150萬元、「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台電發電廠周圍地區道路及建設工程經費----中坑里、自由里、達觀里〈運轉中〉。」350萬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基本設施維持費--區內基礎設施及小型工程。」317萬4546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第08款001項01目「公用事業管理」之委辦費中「辦理本區南勢里、天輪里、博愛里簡易自來水資源整合系統。」250萬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第03款001項01目「教育文化」之一般事務費中「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基本設施維持費—辦理本區原住民族文化活動。」162萬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第06款001項01目「農林管理業務」之大陸地區旅費中「辦理農特產行銷推廣大陸地區旅費。」10萬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第08款001項02目「觀光產業管理業務」之一般事務費中「自達線地區相關產業觀光活動。」100萬元、「和平區產業觀光行銷宣導等相關費用。」60萬元、國外旅費中「農特產及觀光產業國外行銷旅費。」20萬元,全數凍結,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第06款001項01目「農林管理業務」之一般事務費中「本區農特產品行銷推廣等相關費用。」50萬元,凍結50%,俟和平區公所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2.第05款001項01目「運動業務」之一般事務費中「110年度區運動會。」70萬元,附帶決議:「辦理前書面報告送代表會」。
13.第03款001項02目「土地管理業務」之一般事務費中「109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款申請動用計畫-原住民保留地訴訟費。」80萬元,附帶決議:「本案因涉及族群生存、工作及財產權利等敏感問題,區公所應針對目前這10個訴訟中的案件,對無關國家重大建設、緊急需要或公共利益等因素所為之訴訟,和平區公所應以原告執行機關名義於二審辯論終結之前之前開案件予以撤銷告訴或為善意和解之處置,所謂善意和解就是幫助被告取得承租權利,用以解決爭議,否則本會於決算審查會再追究責任。並於這10個案件以後,和平區公所應遵守本會108年1月17日第2屆第1次臨時會編號第034號決議案辦理」。
大會決議

1.照審查意見通過。

2.其餘照案通過。

市政分類 一般行政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0
  • 發布日期: 2020-12-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民代表會
  • 點閱次數: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