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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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6年9月21日客會產字第1060013865號函及臺中市政府106年10月6日府授客規字第1060219174號函辦理。 二、 本區天輪、南勢、中坑係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地區,本案為重塑南勢里早期客家生活型態及再造客家文化重點。爰編製計畫提請執行。 三、 本案由客家委員委會補助新臺幣1,450萬8,000元整,臺中市政府補助地方配合款新臺幣4,09萬2,000元整,共計新臺幣1,860萬元整。係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因屬「法定預算」以外之款項,為爭取施政時效與採購發包執行期程擬提請審議同意墊付,並於事後補辦預算,予歸墊轉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