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款001項01目「農林管理業務」之獎補助費中「補助
農會辦理區內各產銷班生產防治資材及活動經費。」520萬
元,文字修正為「補助農會或產銷班或休閒農業區辦理區內
各產銷班、休閒農業區生產防治資材及活動經費。」
2、凍結第6款001項01目「農林管理業務」之獎補助費中「補
助農會辦理本區農特產國內外行銷推廣經費。」68萬元及
「補助農會辦理農民節活動經費。」10萬元,俟和平區公所
向和平區民代表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其餘照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