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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4次臨時會

議事錄-提案
屆別 第1屆第4次臨時會
總編號 第會214號
分類別 土管
編號 第214號
提案人 蘇慶祥
連署人 楊淑青
羅清輝
案由 有關本區雪山段527、528、530、531、532、533、534-1、534-2、534-3、488、529、534-5地號共14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申覆案。
理由 一、 民國76.3.24葉國良君成立雪影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並於75、76年間取得土地准租在案,88.4.9公司改組更名雪山花園農場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葉玉錦。
二、 民國88.6.8承租案於前和平鄉第54次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共計488、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4-1、534-2、534-3、534-4、534-5地號共計14筆,並經前臺中縣政府備查在案。
三、 為俾利公司經營目標,努力建設園區,惟88.9.21大地震,震垮園區建設,耗資重建卻又於民國93.7.2遭遇大水災,園區再次重創,經公司股東決議暫停園區建設,以維護地力及生態。
四、 期間仍持續保留並繳納園區電費至97.8.11,經過多年休養生息,本園區生態保護有成,民國97.8.22前臺中縣政府、和平鄉公所承辦人員會同至本園區會勘,園區內油桐、杉木及肖楠生長健壯林相完整且園區內有溫室育苗培育場一棟(雪山段534-2地號內)。
五、 雪影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雪山花園農場股份有限公司)76.3.24既已取得土地准租,且民國88.6.8承租案經前和平鄉第54次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前臺中縣政府備查有案,土地權源已臻明確,雖經歷過921大地震及水災,為考量生態保育暫停園區建設,但未放棄原有權益及經營之目標,基於法、理、情及公司信賴保護,為維公司應有權益,建請區公所審酌並予以保障。
辦法 大會通過後請區公所採納辦理。
審查意見 經大會討論後,提案人提出本案撤案。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市政分類 一般行政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4-29
  • 發布日期: 2016-04-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民代表會
  • 點閱次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