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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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順應自然條件適地適種及人民需求,勿再以不夠集中為理由,山林子民已夠弱勢了,請解編林地還我和平發展空間。 二、 花蓮王廷升立委與花蓮縣政府合作,將赤科山林地解編;本區有兩位優秀立委一定能協助我們完成解編。 三、 如續任林務局以森林法蹂躪,迫使我們的下一代離開家園謀生、和平的人口將更老化,更無生氣。 四、 此案關係和平農業之前途,農業非狹隘的一級產業,應以三級多元面向的休閒服務農業,配合生態環境保育,精緻森林娛樂,結合地產地銷發揚專區精神,邁向永續經營山林,政府與人民双贏局面。 五、 請區長懇請立委邀請林務局,市府與相關團體定期商議,提出對人民有利之解除林班地之方法,必要時先行查定可改編為宜農、牧地或編定為農牧用地者立即解除林地放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