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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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區谷關風景區位於本區博愛里,海拔約800公所左右,原為泰雅族居地,鄰於大甲溪畔的谷關因溫泉名聞遐邇而成名勝風景區,谷關除了洗溫泉浴易含有鱒魚美食,森淋浴、谷關溫泉公園及捎來步道等處,惟綜括關之現行谷關風景特特區範圍檢限於谷關溫泉區,腹地狹小其包含用地及區域之內容皆為有限。 二、然查谷關風景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本風景特定區內可設置26種使用分區或用地,舉凡有原住民文化園區、露營區、宗教專區....等等,設置多項分區及用地目的為有效增加風景特定區內容,提升整體經濟效益。 三、鑒於本區自裡冷部落社區起至上谷關斯可巴部落之民眾,有從事及經營種植果園、五葉松、民宿、露營之情形,且民眾生於斯、長於斯對該地區人文、歷史及環境生態接惟熟悉並用心維護,該地區更為傳統泰雅族原住民部落居地,爰此,兩ˇ部落範圍內有豐富人文、歷史、農業休閒及生態環境,納入園有的谷關風景特定區,確實能有效落實及增加風景特定區整體效益,建請公所轉陳市府主管機關於召開谷關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會議時納入本案所提建議,以提升特定區經濟效益,並爭取民眾更大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