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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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所本(113)年度預算凍結項目: (一) 本區農特產品行銷推廣等相關費用(依農產季節執行辦理) 預算數50萬元凍結。 (二) 觀光管理-觀光產業管理業務-一般事務費 1. 自達線及中坑地區相關產業觀光活動預算數180萬元。 2. 和平區產業觀光行銷宣導等相關費用預算數50萬元。 3. 辦理大梨山地區蜜蘋果行銷推廣活動預算數80萬元。 4. 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辦理113年度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護回饋計畫-大梨山觀光文化產業推廣活動預算數200萬元。 5. 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辦理113年度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護回饋計畫-梨山茶產地證明標章行銷推廣活動預算數50萬元。 6. 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辦理113年度石岡壩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護回饋計畫-大甲溪觀光文化產業推廣活動預算數230萬元。 二、本案為利業務執行順遂,擬申請解除凍結840萬元。 |